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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科技学院学籍异动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26-09-08    |  【  大    中    小  】  |  【 打印 】 【 关闭 】

广东科技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


学  号


姓  名


联系电话


异动前专业


异动前班级


学 号


异动后专业


异动后班级


异动学期

20    —20    学年

第    学期

原已修课程及学分

认定课程及学分

课程代码、课程名称

学分

成绩

课程代码、课程名称

学分

成绩

备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应补修课程(若无,请填写“无”)

课程名称

课程代码

学分

计划补修学期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转入学院指导老师意见


课程所属学院

意见


学生所属学院

领导意见


 

   备注:

1、本表适用于因留级、转专业、转学、复学等学籍异动后,需按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,对课程名称、学分一致的直接进行认定填写此表(学分置换),对课程名称不一致的,需要补修的课程填写在“应补修课程”。

2、表格中间左侧“原己获得学分”填异动前所修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、学分和成绩,右侧同一行中对应填认定后新培养方案中的课程,如新培养方案不要求必修的课程,请备注删除,后续申请课程删除。

3、异动前已修但认定时,新班级还未开设的课程,在备注中注明“暂不可置换”,待新班级课程成绩上传后方可置换。

4、已修成绩单作为佐证材料。

5、公共选修课无需转换。

6、转入学院指导老师为辅导员、教务员或学业指导老师其中之一。


附件下载:

  • 广东科技学院学籍异动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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